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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被47公分高铁链绊倒受伤,事发已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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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渔阳区南大街(步行街-普济寺巷)发生一起事故。13岁男孩张明走路时不慎被铁链绊倒,腹部受伤。目前,张明医院接受治疗。其父母已报案,但尚未处理。榆阳区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将情况记录下来,稍后会向领导汇报。同时,专人将张明的父母解决此事。
据张明父母介绍,事发当天正值国庆假期,榆林市古街上有演出。张明下午4点左右前往视察。当他路过普济寺上巷时,不小心被铁链绊倒,腹部受伤。一名巡逻警察上前询问情况后,得知张明痛苦不堪,立即了他的家人。“我们接到警察电话,说孩子绊倒摔倒了,情况看来很严重,我们赶紧赶到现场,把孩医院救治。”张明的父母说道。
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张明的伤情包括闭合性腹部损伤、外伤性脾破裂、急性弥漫性腹膜炎、腹壁挫伤、贫血和低蛋白血症。目前,他仍处于危险之中,随时可能发生腹内出血。张明的家人表示,他们已经花费了2万多元治疗,但报警后,派出所表示此事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也找不到该连锁店和负责人的相关负责单位。他们在现场测量了链条距地面的高度约为47厘米。
10月8日,记者新明楼街道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连锁店管辖的是榆林市榆阳区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如果张明父母需要街道办事处协调,他们可以提供帮助。可以他们寻求解决问题的帮助。同样,榆阳区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记录了情况,专人稍后会张明的父母,核实情况并解决此事。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律师认为,男孩被铁链绊倒属于过错造成的损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榆林市榆阳区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未尽到醒目的提醒或维护管理义务,造成铁链妨碍交通安全,构成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赵良善律师强调,男孩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没有及时识别和躲避铁链,被绊倒。他也有错。因此,榆林市榆阳区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责任应予减轻。。
赵良善律师介绍表示,男孩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如果病情构成伤残,还涉及伤残补助金。对此,根据男孩与公司的过错比例,榆林市榆阳区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思考和讨论。人们对榆林市榆阳区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管理是否存在疏忽表示怀疑。为什么步行街的路面上可以存在铁链?为什么没有警告标志或防护措施?这是什么样的责任链,导致无法找到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铁链?公众对这些问题十分关心,期待有关部门的解释和答复。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看看这起事故的真相和最终结果。